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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盗窃婴儿案 假孕妇已被刑拘

来源:《都市快报》 发布时间:2007-7-5

本报讯 6月26日下午,温州郭溪镇的卢女士刚刚生下的胖儿子在医院病房里被人抱走了!新生婴儿在医院病房里突然失踪,这在温州还是第一次,在当地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本报6月29日曾有详细报道)。

目前,这起盗窃婴儿案有了新的进展,犯罪嫌疑人刘梅红于7月2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婴儿的父亲昨天向举报人支付了全部2万元赏金。

假孕妇涉嫌何罪

瓯海警方6月28日抓获刘以后,没有马上采取强制措施,办案民警经过讨论,直到四天后,才以拐骗儿童罪对刘梅红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透露,虽然刘是以秘密方式窃取了婴儿,但婴儿不是物体,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也没有“盗窃婴儿罪”的规定。刘梅红盗窃婴儿目的是为了自己收养,没有勒索财物或贩卖的动机和行为,因此,也不能认定绑架罪或拐卖儿童罪。

不过《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在刑法没有专设盗窃婴儿罪的情况下,警方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刑拘刘梅红是恰当的。

2万元悬赏分两次兑现

婴儿在温州瞿溪中心卫生院被盗后,孩子的父亲何先生通过当地媒体悬赏2万元寻找破案线索。案发第二天(6月28日),瓯海瞿溪某菜市场的一位女士和犯罪嫌疑人的一位邻居提供了关键线索。

警方介绍,6月29日晚,何先生找到提供线索的其中一位女士,准备兑现承诺的2万元现金,对方却出于礼貌再三推辞。最终,何先生包了一个5000元的红包交给了她。

该女士回家后,知情的亲友邻居纷纷要求她请客,为了减少麻烦,她说自己没有拿到这笔奖金。这个说法在温州市民中迅速传开,温州论坛的网友纷纷发帖表示谴责。何先生知道此事后,连声喊冤。

瓯海警方证实,昨天上午,何先生已将剩余的1.5万元现金如数交给了两位举报人。

医院赔偿精神抚慰金

瞿溪中心卫生院负责人透露,由于何先生坚持认为卫生院对孩子被盗负有一定的责任,6月29日,他找到院方商谈赔偿事宜,院方最终支付给何先生2万元精神抚慰金。

瞿溪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周成旺说,目前医院准备投资3.5万元安装监控设施,同时增加一名门卫,并由保安公司和派出所联系对门卫培训,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案发后,医院已多次召开院务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健全出院登记制度,加强医院的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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