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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在医院看病时走失

精神病患者在医院看病时走失

作者:王原 杨宏伟 来源:安庆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6-27

东至县张溪镇一位叫胡雪梅的精神病患者在其儿子的陪同下,到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患者在缺乏监管下,在医院病区内悄然失踪,院方声称他们没有责任。

家属:医护人员开铁门放走了精神病患者

“我母亲在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看病时走失了,现在已有一个星期了。”记者面前的这位年轻人满脸的疲惫,削瘦的脸颊,还有那深陷的眼窝,将一个星期以来寻找母亲的艰辛都刻在了脸上。6月25日上午,他向本报热线记者详细叙述自己身患精神病史的母亲在医院治疗时突然失踪的经过。

这位年轻人叫张学军。6月19日上午,他独自一人带着患有精神病史的母亲胡雪梅来到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复查。他说:“去年8月,我母亲因犯精神病,到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了两个月,因为对治疗的吴医生比较熟悉,就直接带着妈妈到第二病区找吴医生,我把妈妈近期的情况简单地做了介绍,吴医生听后,就让我到病区外的挂号室把妈妈去年来医院治疗的病历给调出来。虽然病区内有铁门紧锁,我还是担心此时蹲在病区过道上的妈妈会乱跑,就叮嘱守门的医护人员不要放她出去。”

“时间不长,我就在挂号室把病历给调了出来,并根据挂号室医生的要求,给妈妈挂了号。吴医生看了病历后,对我妈妈进行了诊断。可能是吴医生考虑到我家经济比较困难,就让我开一点药回家给妈妈吃,说不用再住院治疗了。”

“我拿着吴医生开的处方,离开病区到药房拿药。因为当时排队的人比较多,等了很长时间,当我拿着药回到病区时,却发现原先蹲在病区过道上的妈妈不见踪迹。我顿时慌了神,找到看守铁门的医护人员询问。她说,刚才我妈妈突然出现狂躁,用手猛力敲打着铁门,因为不是住院病人,她就开门放我妈妈出去了。”

院方:不是住院病人,医院没有责任

针对张学军所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即来到了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一位姓欧阳的副院长向记者介绍说:“胡雪梅是由她儿子带着来医院进行复查的,按医院规定,她应该到医院门诊部看病,但患者家属为了图方便,直接到病区找熟悉的医生治疗,这是患者家属的个人行为,(患者走失)院方不应负这个责任。”

该院医务科施科长对记者说:“患者发病期间,行为比较乱,患者家属应该预料到可能发生的一些意外的情况。当时这名患者只有一名家属陪同到医院进行治疗,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多些人陪同,则可能避免(患者走失)这种情况发生。”

律师:管理人员未尽职责,院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对于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有关人员的这种“说法”,安徽甄昭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资深律师却不认同。他说:“患者胡雪梅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前往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接诊医生不仅调出院方保存的病历,而且还开出了用药处笺。因此医患双方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已经成立。至于住院部医生能不能在住院病区内接诊门诊病员,这是院方内部管理的问题,不影响医患双方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成立。”

这位律师还说,接诊医生开出处笺,并让患者惟一陪同看病的家属离开医院病区到药房取药,这时在病区的患者监护职责,根据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权利与义务,应转移到院方。尤其是患者在病区出现狂躁、敲打进出病区的铁门时,负责该病区开关门的医护人员置患者在病情复发无监护人的情况下,开门让精神病患者独自出门,显然院方的管理人员未尽职责。胡雪梅的走失,院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责任编辑: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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